一般规定下,雇主每聘 1 名输入劳工,须已聘用并持续聘用 2 名全职本地雇员(全职一般以每周不少于 35 小时计算),即 2:1。餐饮业出品部及楼面部由 2026 年 6 月 16 日起按部门独立计算 3:1。以劳工处当时规定为准。匠峰劳务顾问有限公司(牌照 81090)提供比例预审,本文并非法律意见。
最后对照劳工处及入境处公布核实:2026-09-14。
2:1 的计算方法
分子是全职本地雇员人数,分母是输入劳工人数。申请时劳工处按公司(或按部门)在职纪录核实:强积金供款纪录、雇员名册及工资纪录都会用作核对。兼职及非连续合约雇员一般不计入。
唔同行业唔同比例
比例按工种及部门而定,并非划一:餐饮业出品部及楼面部分别独立计 3:1(每 1 名外劳,该部门须有 3 名全职本地雇员);其他职位一般按 2:1。申请前应按行业及部门逐项核实。
比例唔够点算
若比例未达标,可先补充本地全职人手再申请,或调整申请人数。虚报比例属违规,可被劳工处拒批及施加行政制裁(最长两年不受理申请)。
兼职本地员工计唔计入比例?
一般不计。全职通常以每周不少于 35 小时为准,劳工处以强积金及在职纪录核实。
3:1 同 2:1 同时适用点算?
按部门分开计算:餐饮业出品部及楼面部各按 3:1 独立计,其他部门职位按一般比例,申请表内分项填报。
外劳在任期间本地员工离职会点?
雇主须维持规定的比例;比例跌穿可能影响后续申请及构成违规,应即时补充本地人手并咨询意见。